全媒体演播室基于节目包装的目的,注重舞美设计,采用“全媒体、全直播、多景区、多功能、流程化”的设计理念,融合了广播电视、通信和IT等全媒体技术,能够实现多信源采集、多媒体互动、多景区空间共享、多平台传输分发等功能,满足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,引导行业解决方案规划,实现并促进拓展新媒体业务、打造全媒体制播平台的战略目标。
一、灯光系统设计
与我们传统演播室相比,全媒体演播中心的灯光设计不仅有人物光的设计,还需要根据舞美造型以及功能,进行环境光的设计。为此,引入国际领先的灯光系统设计理念,对全媒体演播中心的舞美、灯光、背景等进行统一规划,呈现独具特色的电视台新闻类节目视觉效果。
配置先进的灯光设备、灯光网络管理控制系统,满足播报、访谈等各类节目制作场景对灯光系统的要求,组成多功能、自动化演播中心,力求在满足安全、科学、高效的原则下,结合演播中心的舞美设计,实现演播中心“高清化、全媒体化”的特点,更好地营造节目的互动感和多样性,将传统的新闻节目以新鲜的模式呈现给观众。在视觉呈现的同时,灯光系统的构架以及系统的安全运行在直播以及节目录制过程中,也是不容忽视的关键点。
二、灯光系统建设
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节目使用的效率,灯光系统设计在遵循国家以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前提下,追求实用性、安全性以及稳定性。全媒体演播中心的灯光系统,包含灯光控制系统、灯光配电系统、灯光吊挂系统、灯光设备等,并要求稳定、安全、可靠。
三、灯具选择
演播室需要对灯具的色温、显色指数、照度以及衰减程度等进行综合考虑。高清录制时,灯具色温必须为高色温,且要求显色指数≥90。而4K超高清的画面清晰度、动态范围、色域以及层次都明显高于高清,对灯具的要求更加严格。
灯具全部采用LED光源,其在节能、人物与背景的层次感以及演出效果等方面,都比传统光源更具优势,也是现代灯光设计的一个趋势。
四、灯光分区
全媒体演播中心新闻节目的灯光设计主要以人物为主,结合服装、化妆、造型、舞美以及包装,在电视画面呈现端庄、大气的公众形象,并给观众一种真实可靠、值得信赖的感觉。
全媒体演播中心是高清以及4K超高清的录制标准,灯光设计要满足新闻播报、嘉宾访谈、实时资讯、人屏互动等节目的现场录制以及直播要求,并且可以达到多主持互动、多景区播报、多机位快速转场的功能,在满足高清以及4K超高清画面要求的同时,也增加了节目播报的多样化,提升新闻节目系统性和整体性,使其达到国际化标准。
根据节目形式以及演播室设计,全媒体演播中心主要分为坐播区、站播区以及访谈区,每个区域都是单独布光,采用三点布光法与多点布光法的结合,多角度、多种类、多层次的光源可使人物形象更加凸显,并为整个空间服务。对于三维场景的灯光设计,在满足人物对面光需求的同时,需要突出人物的表情和动作,强调人物轮廓。光影环境的营造更加符合现场需要,增加节目的艺术感、形式感与抽象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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